NFT的浪潮銳不可擋

林建甫、毛驤文

NFT的浪潮銳不可擋

NFT(Non-Fungible Token)是「非同質化代幣」,在2021年下半年開始,紅遍半邊天。傑富瑞投資銀行(investment bank Jefferies)統計2021年NFT的交易量140億美元,預計2022年將快速成長成到350億美元,而到2025年則將達到 800億美元的交易額,成長飛快。

NFT 也是加密貨幣,與過去常聽到的比特幣(BTC)、以太幣(ETH)不同。後者是屬於同質化代幣(FT),每枚貨幣本質相同、價值一樣。每個NFT代幣區塊鏈記載的是一個獨特的數位資料,背後連結某一音樂、影片、照片或媒體產品。

NFT是用區塊鏈技術,加上特定的智慧合約所形成的加密貨幣。區塊鏈技術具有唯一代碼且不能複製的特色。藝術家的創作結合區塊鏈技術,放在交易平台就以NFT出售。購買者買到了這NFT,也就代表他擁有了這項創作。

過去的實體畫作,大家希望擁有的是真跡,不要買到贗品。所以區分真跡跟複製品就有賴專業技術。數位藝術品,也是一樣,如何分辨何者是正版原創數位作品,還是另存新檔的複製品?這就有賴該數位作品的代幣在區塊鏈上的驗證與追蹤,讓它擁有獨一無二的識別代碼,提供正版的所有權證明,證明這份檔案的唯一性,進而產生收藏與紀念價值。例如一個無聊猿俱樂部(Bored Ape Kennel Club,簡稱BAYC)的作品:猿猴頭貼的NFT可以賣到30萬美元。

購買人以NTF獲得正版數位創作品,當作品的市場價值上升後,所有者出售該NFT 就可以獲取利潤。甚者,原創藝術家如在其NFT有加上附加版稅協議,則可以在每次易手時,原創者還都可以獲得額外的收入。NFT 在數位藝術品市場擁有透明、可信任、可追蹤交易的基礎下,大大增加了創作市場的交易安全,也鼓勵了原創者的努力創新。

NFT之價值來源最重要就是認同。只要一群人對於這個數位作品有共同的愛好,又因其稀缺性,也就是限量發行,產生競爭性的購買,交易價格就越來越高, NFT就有了投資性。然而,如果只是一小撮人的認同或是曇花一現的喜好,網上酸語的戲謔說法就值得引以為戒:「賣得掉的叫NFT、賣不掉的叫JPG」、「NFT=捉替死鬼遊戲」、「傳炸彈的遊戲」、「多辦幾個帳號,把自己上架的NFT左手賣到右手,價格越炒越高,盤子覺得一定繼續漲,接手後就被套在山頂。」。

另外,NFT也有幾個重大限制:首先,縱然有區塊鏈技術,NFT也有帳號被盜的風險,更糟糕的是,目前忘記密碼無法重置,所有帳戶內的資產全部無法取得。其次,NFT無准入門檻、無實名、公鏈系統缺乏風險管控機制的特性,使其不可避免地充斥金融風險與炒作熱潮,參與者不可不慎。第三,法律保障問題。買家雖然買到NFT,但可能未必買到有授權或正版原創數位作品的著作權。賣方也可能「一屋兩賣」,將同一作品再上鏈進行交易。因此,如何確認賣方與產品,責任歸屬與日後法律糾紛的解決,實是重要問題。

在海外,涉嫌NFT的侵權糾紛已經出現。例如,2021年12月,美國藝術家Mason Rothschild在邁阿密巴塞爾藝術展上推出了100個MetaBirkins系列NFT手袋,以柏金包 (Birkin) 為創作靈感。柏金包是法國名牌愛馬仕旗下最著名、單價最昂貴的包款。但隨後愛馬仕發表官方聲明,指控其未經授權進行創作和銷售,形成虛擬侵權風波。有趣的是,在這個癡迷NFT的時代,MetaBirkins的NFT系列在時尚界引起了一陣轟動,甚至MetaBirkins還比真實的柏金包還貴上許多!

NFT的創新解決了過去數位和網路藝術品最困擾的問題,也就是無法排他、不具有稀缺性和獨特性的問題。但從NFT爆紅的軌跡我們可以看到,一項科技開始被市場注意到並開始大紅大紫,需要時機也需要成熟的外在條件才能成就。NFT就是拜Covid-19疫情大流行後帶動的數位轉型浪潮及科技,就突然受到重視,發展出今日的榮景。所以成功最重要的三要素:天時、地利、人和,水到渠成,水流過處自然成渠。時間不對,恐不能成事,條件完備才會自然成功。(作者林建甫為中信金融管理學院講座教授、國立台灣大學經濟系名譽教授,毛驤文為台灣經濟研究院助理研究員)

本文經林建甫教授同意刊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