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新加坡家族辦公室的優勢及附加利益

方燕玲會計師專欄

設立新加坡家族辦公室的優勢及附加利益

家族辦公室的概念在歐美行之有年,目的在於建立家族世代傳承的機制,從家族憲章至信託等家族治理的百年大業的傳承的家族辦公室,到協助家族凝聚家族財富,並依其需求打造客製化資產管理策略的理財型家族辦公室,以確保家族文化及財富能順利代代相承。

家族辦公室此一概念對於新加坡來說並不陌生,已盛行於新加坡的金融及資產管理業界。新加坡身為金融開放市場的重要中心,新加坡政府對於市場的敏銳度有其獨到之處。新加坡經濟發展局早在2004年推出之「全球商業投資者計畫」(Global Investor Programme, “GIP”) 即已包含了家族辦公室方案,任何符合該計畫要件之投資人都可直接申請永久居留權。為了符合該計畫要件,申請的投資人本身基本上首先須符合具備創業、投資或管理相關經驗;以及擁有至少新加坡幣(以下簡稱新幣)2億元的可投資淨資產。

其次,符合GIP要件的投資人必須要設立一家資本額至少新幣250萬元之新加坡家族辦公室。投資人成功獲得GIP計畫之核准,可以取得為期5年新加坡永久居民身分,而於5年後欲根據相同之GIP計畫延續永久居民身分,則該家族辦公室必須僱用至少10名員工,包含最少5位新加坡公民及3位專業投資人,且每年之支出須達到新幣200萬元。雖然該項計畫並無任何租稅優惠,但憑藉著新加坡的政治經濟優勢,也已成功吸引到不少高資產人士前往設立家族辦公室並投資移民。

近期吸引關注之處即為新加坡家族辦公室的深化措施,新加坡政府持續深化家族辦公室相關的簽證及租稅優惠,期望吸引更多海外高資產人士至新加坡移民及投資。於2019年時以2009年版本之13X條款為基礎,更進一步降低適用13X條款要件之門檻。

新加坡家族辦公室方案之深化租稅優惠以2019年修改後其中之13X條款租稅優惠方案要求透過實體法人組織持有之AUM僅為新幣5千萬元,每年家族辦公室之支出僅需達到新幣20萬元,且家族辦公室僅需聘僱3名無國籍限制之專業投資人即可。相較於在2004年推出之「全球商業投資者計畫」,其條件及門檻已經大幅的降低。

比「全球商業投資者計畫」更具吸引力的誘因是,若符合以上13X條款要件,持有AUM的實體法人組織在指定投資 (Designated Investment) 所取得的特定收益 (Specified Income),可以享有所得稅豁免優惠。指定投資包含的商品或工具。這個範圍基本上已是絕大多數家族辦公室所管理的投資標的,包括公司股票、債券、期貨、海外不動產等約10大類的商品。特定收益則是泛指交易或贖回金融產品的資本利得,這些收益在13X條款的規範下,通通免稅。除此之外,因家族辦公室須聘僱3名專業投資人,故可藉此規定使申請人之家族成員以受聘專業投資人身分獲得新加坡工作簽證機會,如果長期實際在新加坡當地工作及生活,並進一步作為申請新加坡永久居留權的可能途徑。藉由讓家族成員進入家族辦公室工作,不僅可享有投資收益租稅豁免之利益,亦可增進家族成員對於財富管理的觀念,使家族資產得以順利傳承。

順帶一提,比13X條款租稅優惠方案門檻更低的13R條款,是近期亞洲地區高資產人士前往設立新加坡家族辦公室趨之若鶩的方式。13R條款並沒有最低投資的限制,但以過去協助客戶成立新加坡家族辦公室經驗,建議投資人至少持有AUM大約1千萬元新幣,每年家族辦公室之支出亦需達到新幣20萬元,並可使申請人之家族成員至少一人以上,以受聘專業投資人身分獲得新加坡工作簽證機會。

13X或13R租稅豁免申請必須成立二家新加坡公司,一家為作為管理基金的家族辦公室,一家持有資產部位的基金公司,並取得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核准。就企業或家族的全球布局而言,可以從該基金公司作為東南亞投資布局的起點,並以此延伸擴充全球投資併購佈局及資產配置。

本文經中華財富傳承顧問協會理事長方燕玲授權刊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