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獨角獸為何採境外控股及SPAC合併上市
方燕玲會計師專欄
台灣獨角獸為何採境外控股及SPAC合併上市
Gogoro開曼控股透過和已經在美國那斯達克上市的空殼公司(SPAC) Poema合併,免去傳統美股上市得先申請、路演(Roadshow)、證券承銷等耗時一年以上的流程及龐大的費用,估計最快在2022年第一季就能上市。
一般海外控股架構在的股權設計機制較有彈性,可以使用「雙層股權結構」(dual-class stock structure),簡單說,是將股票分為A股及B股,前者對大眾市場發行,一股A股擁有一票投票權;而B股是創始人或經營團隊持有,一股B股擁有10票或更多的投票權,此外有更具彈性的選擇權及經營績效獎金制度,讓經營團隊既能保有足夠的控制權又能實現獲利。投資的企業、PE或是家族基金,亦可從資本市場出售,來獲得數倍的投資收益。
反觀台灣資本市場以保護投資人優先,若同股不同權,會有不公平對待股東的質疑,違反公司治理。因此,台灣很難達到像美國資本市場這麼高的彈性及自由度。
台灣養大的獨角獸,雖然營運主體留在台灣,但接連選擇在海外上市,反映台灣証券交易所目前的創新版制度,仍然欠缺吸引代表新經濟的企業上市。
本文經中華財富傳承顧問協會方燕玲理事長同意登載。
標籤:永富傳承家族辦公室專欄